央法杭州律师成功代理一起公司债权人追索原股东案件
发布于:2025-05-12
近日,央法杭州律师收到一面客户赠送的锦旗。在去年十一月份本所律师接受客户委托,当时客户作为公司原股东被公司债权人起诉要求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新《公司法》实施后,在类案判决极其不利的情况下,本所律师通过对案件进行充分研判,认真分析类案舆情,在预判新《公司法》第八十八条追溯适用的司法解释条款可能会调整情况下,建议客户积极应诉,避免缺席判决引发不利后果。一方面,针对原告的权利主张论证路径进行积极抗辩阻却,另一方面,准备“以时间换空间”穷尽程序争取时间。最终,在一审庭审结束一个半月后,在最高院发布关于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不追溯适用的批复,原告主动撤回对我方当事人的起诉,案件代理工作客户高度满意。